11月3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12月2日为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旨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11月30日下午,南湖区余新镇中心小学邀请余新交警中队的沈云佳、汪赟两位警官来校,为六年级和平时乘坐电动车上下学的200多名学生作了题为《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汪警官从怎样走路、怎样骑车、怎样乘车等三个方面加以阐述,结合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法规、乘坐交通工具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生动讲解,尤其对电动车的不安全性作了重点强调。通过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数据统计等,让大家了解到电动车的危险性,并警示同学们平时不能乘坐电动三轮车。两位警官还向乘坐电动三轮车上下学的同学下发了《关于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同学们带回家,做好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
学校经综合考虑,因地制宜在校园内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电子屏幕和专栏,形成规范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宣传,让孩子们懂得因不注重安全细节而导致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引导孩子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们将交通安全时刻放在心上,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学校通过举办此次“交警进校园”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促使同学们直观感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同学们切实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同学们对交通安全法规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对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校园交通安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全国交通安全日”是20__年由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的,是我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