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单位:
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5、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