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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买卖服务合同 篇20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授标通知

  1.在招标人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招标人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招标人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2.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在成功投标者提交履约保函后,招标人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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