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广州户口的方法如下:
1、先由父母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邀请子女投靠广州市居住证明》(一般需要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2、子女到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居住证;
3、父母将获得的《邀请子女投靠广州市居住证明》和子女的居住证一同提交给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子女入户手续。
办理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广州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表: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请表》;
2、户口迁移证明:父母必须在广州市有合法的户籍或居住证,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3、身份证件: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明;
4、出生证明: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入学证明:提供子女在广州市就读学校的入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提供父母在广州市的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照片: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8、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婚姻证明、离婚证明等。
【法律依据】:
《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可办理政策性入户:
(一)家庭团聚。符合相关条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申请家庭团聚,随广州市户籍人员入户广州市;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子女可申请家庭团聚,随在广州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入户广州市。
(二)学生入户。广州市大中专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准予迁入学校的学生集体户。
(三)安置入户。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及军队有关规定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随迁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军队复员干部、军队易地安置退役士兵、军队易地安置无军籍职工、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驻穗部队随军家属等安置,可申请入户。
(四)收养入户。被收养人未成年,且已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准予其随有广州市户籍的收养人入户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