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一、依法执教。
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不随意停课,杜绝超时上课,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加快或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其它学科的教学课时,不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学生,不按学生考试成绩编排座位。
二、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在任何场合参与传播有损教育形象、教师形象的言论。工作中不敷衍塞责。严格执行教学常规,不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黄赌毒。
三、热爱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严谨治学。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为人师表。
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在办公室吃零食。上课时间不接打手机。生活作风检点。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六、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进行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不向社会办学机构生源。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决不以任何名义对学生罚款和摊派钱物。不接受家长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吃请。
七、尊重家长。
加强家校联系,主动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家长来访要热情接待,不训斥、指责、刁难家长。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学校将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优选模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承诺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