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京陕责任有限公司 代表 刘发高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 号北方奔驰工程车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一年。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和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特订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对车辆仍有监督管理的权利。
2.为乙方提供修配(小修)条件,费用乙方自负。
3.为乙方提供供油条件,油价不得高于当地价格。
4.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因某项政策或天气等原因使车辆无法运营,甲方可酌情降底误工时段的承包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每月十日前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元。(在结算运费中扣除)。
2.必须为甲方工程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出运营,否则,增加当月承包费5000元。
3.必须遵守交规,安全驾驶,若出现不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4.必须遵守甲方对车辆营运管理制度,违者加收当月承包费1000元。
5.承担车辆一切费用,如燃油费修理费等。
6.承包时限到期,回交车辆时要确保车况良好,部件完整。否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应退承包费。
以上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一经签定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者依照〈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后次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