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两则案例,心灵颇受震撼。
XX年6月7日,挂靠湖北省钟祥市能源办公室所属吉昌贸易公司的能源加油站,一辆5吨油罐车卸90#汽油。卸油过程中无静电接地,并采取喷溅式卸油,卸油中间司机到加油站附近电话亭打电话,一随车人员在罐车附近,加油站没有监护人员。晚上11:30左右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将加油站3间罐室连同相邻的一间铺面震塌,随之引发大火。当场1人死亡,炸伤3人。同年7月,湖北省公安县宏泰客运公司加油站一辆汽油罐车卸油,加油站员工直接将输油管插入储油罐中喷溅式卸油,由于油蒸气在罐室内不能散发、浓度过大,静电产生火花,引发爆燃。当时火光冲天,油罐车烧的面目全非,罐区屋顶被掀开,一侧围墙被炸倒,操作工被当场烧死,该站另一名员工和司机受伤。很明显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为违章操作而引发的悲剧,但我感到震惊的是两起事故之间竟只相差一个月。为什么同一类型的事故会一而在再而三的发生,管理人员可曾反思,当事人可曾反思!
纵观近几年,几乎每年都有不少安全事故发生,难道真的无法避免吗?很明显不是,但为什么还是会发生,每年上面都会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强调再强调,下面也是认真的去执行,可事故还是在发生,其实我们需要的不只是去执行,更重要的是主动,是要安全,是要,而不是为了完成任务,化被动为主动,正确的去面对安全,理解它,剖析它,做到防范于未然,只有了解它之后,才能知道我们真正需要它,而不是事故发生之后才来分析,为了安全,所以我们要安全。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安全若能顾,两者皆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