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放数量越来越大,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正常生活秩序。池州市即将出台禁放规定,我县也将同步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为确保广大居民有一个清新、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倡导在县主城区拟禁放范围(环城北路以南、环城西路以东、芙蓉大道以北、环城东路以西)内不再燃放烟花爆竹。现倡议如下:
1、各级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燃放烟花爆竹;
2、广大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尤其夜间、午休、学生考试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
3、广大居民在欢度节日、婚丧嫁娶期间,选择使用安全、环保的方式;
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在主城区不销售升空类烟花及小礼花;
5、各职能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强化监管,多方位、多层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6、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环保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环保意识,争做新时代环保人。
居民朋友们,美丽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美好生活是我们共同的追求。为了您和孩子明天有清新的空气和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树立新风尚,展现新气象,为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文明增光添彩!
倡议人:
20xx年元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