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托管中心(班)学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健康培训合格证》上岗制度,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
四、食品原料从正规渠道购进,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验收工作,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
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加工、销售凉菜、生食海产品、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七、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配备与供应食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冷冻冷藏、防蝇、防蚊、防鼠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八、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九、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应具备四个能力(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十一、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不在门、窗、阳台等部位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严格执行用电安全管理,不私搭乱接电源、导线;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破损的线路、开关、插座;在导线裸露或者有触电危险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及围栏;不使用不合格的导线和用电设备;不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电炉等电器。
十三、不在漏雨、裂缝或危房内办班,装饰改造不加层、加宽、拆改结构,不明显加大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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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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