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执事先生/女士:
我于19年X月投资n万元人民币成立X,属于个人工商户经营,营业执照注册号,主要经营和销售X。X自设立以来营业状况良好,平均年收入在X元人民币。经营所得净收入基本归本人所有。
注:目前收入证明没有固定的格式,所以具体情况应以经办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