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升“红领巾奖章”含金量,充分发挥“红领巾奖章”激励作用,紧紧围绕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建立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初心使命,始终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奖章设置
围场县“红领巾奖章”本次评选二星章,二星章由团县委、县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
三、评选标准
(一)围场县“红领巾奖章”少先队员二星章
1.年龄在6至14周岁(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获得校级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个人一星章;
3.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定理想信念,主动传承红色基因,理解并追求中国梦,积极参与“红领巾爱学习”“党的故事我来讲”系列活动,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4.在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善于创造、勇于实践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能够主动带动身边少先队员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二)围场县“红领巾奖章”少先队集体二星章
1.获得校级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
2.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中、小队组织健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定期进行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
3.积极开展争章活动。本校所有中队“红领巾奖章”基础章的章目开设齐全,争章活动覆盖全体少先队员,活动效果明显;同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开展特色章争章活动;
4.思想引领活动丰富。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重视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讲解员”等主题活动。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 “红领巾奖章”等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四、评选名额
20xx年度“红领巾奖章”二星章共35枚,其中个人章20枚,集体章15枚,由各个学校对申报个人和集体进行评选,具体获奖名额按差额进行分配。各学区学校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评选程序
(1)学校推选
各学校、学区对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择优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团县委,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7月8日(本周五)下午17:30,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评选
团县委、县少工委对报送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网上公开评选,网上评选结果前50%进入最终的综合评比,若报送总数未超过推荐总数的50%则报送人员直接进入综合评比。
(3)综合评比
团县委、县少工委对进入最终综合评比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评比计分,综合评比分值由基础分和附加分构成。最终获奖个人和集体按照综合评分分值高低进行确定。基础分:经各校推荐和网络评选进入综合评比的各个人和集体基础分均为100分。附加分:①曾担任少先队干部或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班集体等校级奖励加3分;②获得省市级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奖励加5分;③其他各项赛事奖励酌情加分,总分值不超过3分。④对于在“红领巾研学”“红领巾心向党”等团县委、县少工委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候选人和集体视情况加1-3分。
五、有关要求
1.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完善本级“红领巾奖章”争章规则,将“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融入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2.争章组织和个人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经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的正式推荐。
3.各学区和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候选人、候选集体参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20xx年7月8日(本周五)下午17:30前将电子版争章材料整理汇总后统一报团县委邮箱,纸质版待暑期过后上报详见材料清单(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