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项目
1.县级评选项目分为个人二星章和集体二星章。二星章候选个人、大(中)队均由县少工委和县教育局从一星章获得个人或集体中推选产生。
2.市级评选项目分为个人三星章和集体三星章。三星章候选个人、大(中)队均由县少工委和县教育局从申报二星章获得个人或集体中推选产生。
二、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红领巾奖章”二星章个人
1.年龄在6-14周岁(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少先队员;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积极参加“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以及校内外各项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且获得本年级设定的全部基础章。
4.20xx年荣获“红领巾奖章”一星章个人。
(二)“红领巾奖章”二星章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大、中队辅导员配备到位,素质良好,工作有效;
(2)聚焦主责主业,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做得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少先队大队活动;
(3)基础队务规范,阵地建设有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
(4)工作制度完善,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部署;
2.少先队中队
(1)中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做得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有活力、凝聚力强;
(2)严格落实每周一课时少先队活动课;
(3)能自主开展少先队中队活动,队员的'自主性、创造性发挥好;
(4)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6)20xx年荣获“红领巾奖章”一星章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