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有区别:行为方式不同,主观认识不同。重婚有两种方式:利用信息漏洞,或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重婚应解除非法婚姻,可由法院调解。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无过错方可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竞合关系,但两者仍有以下本质区别: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破坏军婚罪可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两种方式,而重婚罪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一种方式。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破坏军婚罪不仅需要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还需要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关於重婚的行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原婚姻关系仍存在,利用民政局之间信息不同步的漏洞,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现实中,由於婚姻登记越来越规范,这种情况已经极少发生。第二种是原婚姻关系仍存在,但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民事上,在法定原因和准许离婚的法定事由外,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并停止侵害。对於重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对重婚犯罪人给予法律制裁;重婚罪虽属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但重婚罪不仅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解除非法婚姻关系;可由法院进行调解;关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在无过错方的情况下,可起诉离婚,要求有重婚行为的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