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滕启刚的办公桌上,有一把8倍放大镜,蒙尘却显眼。“这是老滕为了办案特意买的。”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侯俊道出8倍放大镜背后的故事。
20__年3月,滕启刚受理了原告不服公安机关对第三人不予治安行政处罚的决定一案,原告与第三人有无肢体冲突是案件争议焦点。为了还原真相,老花眼的滕启刚买来一把8倍放大镜,用3个多小时一帧一帧地反复查看监控录像,终于找到了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作出公正判决,各方当事人对他的敬业精神赞叹不已。
20__年,滕启刚受理了一起不服公安机关行政赔偿决定案件。原告刘某吸毒并患有艾滋病,于行政拘留期间死亡,其母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时没有第三方机构能够鉴定死者的直接死亡原因,但滕启刚没有简单驳回原告诉求、一判了之,而是在卷宗中查找到了七种可能导致死者死亡的原因,最终确认死者与其中一种死亡原因具备关联关系,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了死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敬业精神和专业底气来源于他30年不间断的积累。在滕启刚的电脑里,留下他撰写的总结、论文、心得等50余万字,每年的自查报告中都记载着当年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原因和改进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