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有较高知名度和教学教研水平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4%。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的
②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③病假超过10天(含10天)事假超过5天的(含5天)的或有旷工行为的(要求每周签到不少于14次且每天不少于1次)
④无故不参加校教研活动的和各级、各类的检查中受到批评的
⑤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五、评选程序和评比时间
1、本人申请
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当年备课笔记本、听课本)一起交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办法
对照评选细则量化打分(权重80%),领导小组综合测评(权重10%),学生评价(权重10%)。
3、评选时间
每年的12月份
4、公示
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年度考核时为优秀
2、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从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
3、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不少于500元
4、获得的荣誉作为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