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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5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有较高知名度和教学教研水平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4%。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的

  ②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③病假超过10天(含10天)事假超过5天的(含5天)的或有旷工行为的(要求每周签到不少于14次且每天不少于1次)

  ④无故不参加校教研活动的和各级、各类的检查中受到批评的

  ⑤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五、评选程序和评比时间

  1、本人申请

  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当年备课笔记本、听课本)一起交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办法

  对照评选细则量化打分(权重80%),领导小组综合测评(权重10%),学生评价(权重10%)。

  3、评选时间

  每年的12月份

  4、公示

  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年度考核时为优秀

  2、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从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

  3、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不少于500元

  4、获得的荣誉作为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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