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第四周周一(3月10日)下午第二节课后
地点:科技楼800人会议室
1.报名抽签:
报名时间:第三周周四以前
报名方式:
报名人数:
抽签时间:周五中午12:40
抽签地点:高二六楼自修室(1)
注:抽签时可由班级派代表到场;未到的班级作弃权处理。选手朗诵稿以及配乐的磁带或CD必须在选手抽签之前(周五中午之前)交至高二(3)班;未交者做弃权处理。
2.比赛方案:
稿件:选手须自己备稿。内容围绕本届艺术节主题,可为中外古今优秀经典诗歌,也可是原创作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真实。如是原创作品,在报名时请说明,比赛时酌情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形式:单人、双人、集体均可,辅助表现形式仅限配乐、造型。
赛程:(1)选手按照抽签决定的顺序出场表演,要求脱稿朗诵。未脱稿者将在评分中扣去一定分数(详见评分细则)。
(2)每组表演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超时者将在评分中扣去一定分数(详见评分细则)。
(3)评委在每组选手表演结束后打分,交由计分人员统计。每组选手的得分在下一组选手表演结束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
(4)承办方将在所有选手结束表演后立即统计最终排名,赛后以海报等形式公布结果。
3.注意事项:
(1)比赛须提前10分钟到场,于正式比赛时间迟到15分钟者当弃权处理。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或有事耽误者请提前告知主办方。
(2)比赛时须保证赛场秩序,如有吵闹喧哗者,经监管人员2次提醒无效,请出赛场。
(3)为了提高比赛效率,缩短比赛时间,请选手在上一组选手朗诵时在舞台一侧等候。选手请按秩序坐在主办方提供的选手区。
(4)比赛结束后,选手可向承办方索取自己的评分表格(有助于了解自我优劣势和保证比赛公正性)。
(5)选手或观众对比赛的组织若有不满,可向承办方或学生会权益部反映;选手或观众对评委评分若有不满,须在比赛结束后向承办方反映,不得在比赛过程中扰乱比赛秩序。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4.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a.内容:积极向上,切合主题。(20%)
b.语言:口齿清楚,表达流利,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富有表现力,抑扬顿挫。(20%)
c.仪表:仪表端正,大方得体。姿态优雅自然,对于形象不良的可酌情扣分。(10%)
d.情感:朗诵情感与内容切合,表现力强,具有感染力、吸引力。(20%)
e.整体:评委可以根据自己对于选手朗诵内容的理解,结合选手的整体表现给予评分。(30%)
f.其他:朗诵未脱稿的选手将在总分中扣去2分;朗诵时间超过3分钟的选手,在总分中扣去2分;无故迟到的选手在总分中扣去3分;朗诵作品原创的选手,将根据评委老师的意见,酌情加1~3分,若发现抄袭者直接取消比赛成绩。
5.奖项设置:
根据评委所给的分数,高一、高二段各取前6名。
单项奖设置(范围为所有参加比赛的选手):
个人风采奖:在比赛中有着个性的表现能力,能使人耳目一新,洋溢着青春活力,展现自我。
艺术魅力奖:选择诗歌视角独特,赋有艺术感染力,给人极大的视觉享受和震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