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x公司热工专业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公司热工专业的工作。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在检修公司的领导下,负责热工专业所管辖设备的维护、大小修、调试、更新改造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保证热工设备的完好率,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规、条例及新疆华电检修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程、标准、制度,完成专业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专业技术档案,各种台帐、卡片、记录齐全。
2.3 组织并领导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经济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明确班组职责范围,合理调配人力,平衡协调专业各班的工作,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专业技术问题。完成新疆华电检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2.4 按检修公司要求编制年度、季度、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全年非标准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及材料备件计划,事故备品、轮换备品计划,全年安措、反措计划,全年仪表监督,热工仪表监督计划及保护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全厂热工仪表准确。
2.5 组织专业全体职工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安全、经济生产指标,文明生产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2.6 负责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在本部门的贯彻实施,参加管理评审,编制并严格按有关管理体系文件与支持性文件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2.7 对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负责。
3.责任与权限
3.1 责任:
3.1.1 对热工专业设备的安全、经济生产工作负责。
3.1.2 对热工专业的文明生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
3.1.3 对热工专业所管辖的设备大、小修,更新改造,维护费用及其他所包考核费用的使用情况负责。
3.1.4 对热工专业所管辖的设备保护投入率、正确动作率及仪表准确率、完好率,自动投入率负责。
3.1.5 为实现热工的现代化管理及职工的教育培训和合理调配负责。
3.2 权限:
3.2.1 对热工的安全、经济生产改造有领导权、指挥权,对热工的一般干部、班长有任免建议权。
3.2.2 对在热工人员有使用、调整、调动、考核、奖惩权,对职工提职,晋级、进修有建议权。
3.2.3 对热工设备的大、小修费用、维护费、工程费及其他厂部下达给热工的费用有分配使用权。根据安全、经济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原则,有对设备状况提出技术改造的建议权,有权对全厂热工设备仪器、仪表监督。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公司领导负责进行检查。
4.2 本标准按x公司《经济考核管理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热工专业班组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