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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管理制度 篇5

2024-07-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三、内容

  3.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立卷归档

  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按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

  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

  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3.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四、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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