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标的驳回有两次,第一次是在初审阶段,一般自提交申请起三个月左右为初审期,这一阶段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被驳回。如果初审顺利通过,商标申请将进入实审,即实质审查期,这个期限一般为6-9个月,在此期间如被商标局审查人中认为不符合规定会予以驳回。
一、专利申请分几个阶段可以介绍一下吗
(一)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二)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三)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四)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实审周期较长。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五)授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二、发明专利权公告和期限
(一)一般发明专利授权后多久公告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2年半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为了加快获得专利权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在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
另外,有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加快审查的请求,但手续比较复杂,费用也会较高。
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和授权公告阶段,由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时间较短,一般为6-10月。
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二)发明专利保护期限
从申请日算起20年,20年后自动失效。
三、注册商标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商标注册主管部门是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主要有:
1、先对想要申请的注册商标进行查询申请,主要查询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如果没有可以继续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如果有相同或者近似情况产生的,商标申请人需要更改其他名字重新进行查询,直到没有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
2、准备商标申请资料,商标查询无误后,需要开始准备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公司申请的,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商标注册类别的选择);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需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注册商标所使用的明确商标注册类别的选择;商标图样等;
3、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由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办理商标的,需要商标代理公司顾问把商标申请人资料提交至商标局;由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的,直接有商标申请人将资料提交至商标局;商标局受到商标提交资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表明商标注册已经开始受理;
4、商标局审查阶段,审查阶段大致用时为十三至十五个月左右,其中形式审查需要大概1-3个月;实质审查需要10个月左右;
5、公告期,公告期包括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商标实质审查合格后,进入初审公告阶段;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也叫异议期。如异议或者异议裁定失败的,进入注册公告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