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辞退,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试用期有明确规定,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3年);完成工作任务或合同期<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法律分析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可以辞退吗
1、签了试用期合同的,公司可以辞退劳动者。如果公司是无故辞退员工的,则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但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有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被辞退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又要约定试用期合法吗
事实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了试用期合同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需遵循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若员工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被辞退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有明确规定,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而定,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