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参保不可以合并计算。浙江省内社保系统尚未联网,非同城,同社保系统有可能出现重复缴纳的现象,比如某人在户籍地工作并缴纳社保若干年后,在未中止社保的情况下,到省内另一城市找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会出现二地重复缴纳。
到龄退休时可将二地社保转移合并,但应先将重复缴纳的部分退还当事人后,才能合并计算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