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员工连续旷工15天可以开除,具体可以根据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旷工开除的规章制度应当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
一、劳动者旷工辞退处理决定由谁做出
需要用人单位作出决定,劳动者旷工,如果情节不严重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定制度给予劳动者罚款或者警告等处罚;如果旷工的情节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该员工。
对存在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职工,企业应该通过必要的程序,才能解除与对方的劳动合同,在具体的操作里特别要做好这两项工作:
(一)提供能够证明对方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据,而且要证明所违反的规章制度是为对方所明知的;
(二)整个程序需公开,应向劳动者公布或者送达,只有解除合同的程序合法了,劳动者违纪违规的事实又确实无疑,解除合同的结果才有法律效力,企业对因违纪而被除名的职工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员工无故旷工的情形时有发生,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员工的无故旷工行为需要按照工作单位的相关条例规定处理,确切的处理方法在法律法规中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二、企业员工旷工的处理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由此可见,在对旷工职工作除名处理时,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每个企业都是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如果长期旷工、迟到、早退那么企业肯定会给予一定的惩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只要是连续旷工15天企业有权利予以开除,如果是1年之中累计旷工超过30天,那么企业也可以将员工进行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