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员工在原单位年休假已休完,换新单位只要符合休假条件依然能再休年假。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职工调换新单位,在计算当年度职工应享受年休假时间时,新单位应按职工在新单位的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年休假,不能以其在原单位已休满年休假为由拒绝。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