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是按照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中途中断就业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职工在用人单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但在单位入职当年应当享有的年休假,按照可休年休假的剩余日历数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不予计算。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