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认定工伤单位可以辞退吗

2023-09-1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不可以,尤其是因工伤丧失部分或者全部劳动能力的员工。如果员工被诊断为一级到四级伤残的,则不再需要上班,用人单位需要每月按时发放伤残津贴。如果是被鉴定为五级到十级伤残,除非员工自己主动辞职,否则用人单位不可以任意辞退员工,即便是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申请辞职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辞职时,作为员工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与企业保持协商与沟通的态度,大部分企业都会予以合法的对待。对于少数不守法的企业,员工只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了。

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

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劳动法规定的辞职要提前30天,这30天时间是法定的合理时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找到合适的人员来接替,辞职员工都可以离职。在此期间的工资仍然照发,如果用人单位有扣发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①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②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至27个月。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2、伤残津贴

①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②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之前只要给予了相应的补偿,那么在复发之后所存在的费用一般会由其自己承担,但有其他的情形就会除外,因而在处理工伤的时候就一定要鉴定情形并且治疗好,避免之后会有复发的可能性,这也是为了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起员工的所有治疗费用,即使是日后员工有复发的情况的话,用人单位也必须进行承担。但是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承担其后续的治疗费用,但是在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标准来支付员工一次性赔偿金。

三、在单位上加班突然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死亡依法应认定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相应情况,还可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员工受了工伤,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除非员工具有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若公司因为员工受工伤辞退的,公司需要给付补偿及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