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在看守所。因为派出所不是羁押机关。行政拘留的地点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地点是在看守所。拘留期间是可以探视的。如果是刑事拘留,被拘留人的辩护律师可以与其会面和交谈,但被拘留人的家属不得探视。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