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有效。
约定有效,但有些约定可能被撤销。
一、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都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简而言之,把自己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约定归另一方所有(无论多少份额),都可以在变更登记前撤销。
二、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不能任意撤销。简而言之,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任意约定,均不能撤销。
三、除了房产,如果夫妻之间赠与轿车、贵重首饰,仍应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在赠与完成之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1.归各自所有;
2.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
3.部分共同所有。
只要此约定是夫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然有效,应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没有签订的或者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