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谓知情权。知情权,又叫知的权利、知悉权、了解权,指“公民获取、知悉信息的权利和自由”。其“基本含义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获取、知悉信息的权利”。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人们对信息的掌握程度直接决定了采取行动的方向以及行动方向的正确与否,因为大量的错误决定和失败的行动都是在信息掌握不全面、不真实和不充分的情况下所导致的。因此,知情权成了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权利,并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其他权利得以保障和实现的基础。
2.何谓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就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包括财务状况)了解的权利。具体来说,就是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的权利。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一般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薄查阅权、检查人选任权、公司重大决策和重大变动的知悉权、妨害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救济权及对公司不当履行义务造成损害的股东求偿权组成。”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主要是查阅权(部分包含复制权)和质询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权利。
3.何谓中小股东知情权。中小股东是相对大股东而言的,我国《公司法》提出了控股股东的概念,并在第217条第二款对控股股东进行了界定:“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基本的结论,中小股东应当属于非控股股东。但是不是非控股股东都可以纳入中小股东之
yJ,.对此我们不应该严格地界定,因为中小股东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法律也没有关于中小股东的特别规定。关于小股东界定的问题,笔者同意有的学者的观点:“从保护股东对公司知情权的角度看,对股东不应加以持股上的限制,哪怕只持有一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