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东知情权之诉是指公司股东基于以其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的旨在通过法院强制行使其知情权的诉讼,其形式多种多样,如股东为查阅公司账簿和记录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公司答复有关问题的诉讼。
1、股东知情权的客体范围:
(1)公司的登记信息:设立方式、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公司利润分配办法、设立登记事项的实际变化等
(2)公司的经营信息: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等
(3)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损益表、利润分配表;会计账簿等
2、股东知情权的限制
(1)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应当书面提出请求,说明目的
(2)无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限制
(3)正当目的限制原则上股东行使,委托会计师、审计师等代其行使
3、股东知情权的原告:股东
4、股东知情权的被告:公司;执行事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的经理,其他股东
5、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时效:一般认为,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6、是否可以对相关资料进行诉讼保全为了股东知情权诉讼裁判能够得到最终执行,有必要诉前或诉中对相关的会计账簿等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应当进行保全。
7、如何执行股东如果要查阅公司比较重要的材料,公司应当安排专门的地点供股东查阅,同时公司也可以派专人在场,以保证公司重要材料的安全性。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账目情况及资产负债情况有知情权。其它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股东知情权,如果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经协商调解无法处理的话,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这时需要写一份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