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校园欺凌可能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也有可能是类似性骚扰般的谈论对别人的性或对身体部位的嘲讽、评论或讥笑。一般来说,霸凌尚有下列特点:
1.男孩与女孩同样地都会有霸凌行为。
2.从学生的自我报告研究中发现,男孩比较会进行霸凌行为。
3.一般而言,男孩大多只会被男孩霸凌。女孩会被男孩及女孩霸凌。
4.言语霸凌是最常见的霸凌方式。
5.男孩比较会使用暴力霸凌,女孩则是以散播谣言、社交霸凌为主。
6.受害者被霸凌的时间长了,会产生心理障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校园霸凌防制准则》 第三条 本准则用词,定义如下:
一、霸凌:指个人或集体持续以言语、文字、图画、符号、肢体动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对他人为贬抑、排挤、欺负、骚扰或戏弄等行为,使他人处於具有敌意或不友善之校园学习环境,或难以抗拒,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财产上之损害,或影响正常学习活动之进行。
二、校园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学校学生与学生间,於校园内、外所发生之霸凌行为。
三、学生:指各级学校具有学籍、接受进修推广教育者或交换学生。
前项第一款之霸凌,构成性别平等教育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五款所称性霸凌者,依该法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