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指的是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安全,即侵害公共安全的一类罪。该类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等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