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判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补偿。在1995年劳动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开除、辞退、除名职工,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开除、辞退、除名不合法的,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被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劳动法实施之后,劳动者因为被判刑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进行赔偿。职工因为犯罪被判处刑罚,根据原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第一条规定,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受刑事处罚之前的工龄不计算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但之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与重新就业之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当事人1990年犯罪被判刑,之前的工龄不再计算,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