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户口注销时间具体如下: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委会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证明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各地要求或许不同。有的地方是,凭死亡证明先到派出所办理销户,开具销户证明,然后才可以办理遗体火化手续。也有的地方是凭火化证明再去办理销户手续。先火化后销户,就导致了无意识的延迟,也就产生了已经去世的人两三年尚未销户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