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出借人对买卖标的物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如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后,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