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自愿怀孕,不构成犯罪,不可以告对方,但如果不是自愿怀孕,可以告对方。如果不满十四周岁,不管是不是自愿,都可以告对方。
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与其发生性关系的男方可以构成强奸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