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打卡按缺勤算不合法。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克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对于协商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勤打卡最大的功能也仅仅是在形式上记录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并不能证实进入公司就等于实在工作,上班未打卡的情况恰好属于公司法务列举条款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这种情况下可以找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协商。
忘记打卡上班按缺勤处理是不合法的,打卡是公司的管理制度,如果有其他处罚则属于企业内部问题,只要不违法就应当尊重,但是,上了班视为缺勤的制度超出了企业自治的范围,所以不合法。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