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程标准指出:在体育课堂教学中,要转变传统的评价观念,淡化甄别和选拔功能,注重评价的激励与发展功能,使教学评价更具有实效性,充分发挥评价在教学中的育人作用。
本学期,我校实施了一项新的教学评价措施,即由任课班级的学科教师每月都选出10个在这一学科中的学习习惯优秀的学生。为此,我的乒乓球课也实施了这个方案。由于,我任教的是16个班,每月要评选出160个乒乓球课“十佳之星”,这确实是一项很庞大的工作。自接到这项新的工作任务后,我思考再三,决定这项考核与我的工作实践相结合,即与乒乓球校本考核与评价结合,在每月我都会对孩子们课堂表现和技术进行考核,在考核成绩中选择最好的十个学生来当“十佳之星”,但是实行两个月后,我发现每次评选都是班级中的那几个优秀的孩子,其它孩子根本没有份,我开始反思我的这项评选工作。在第三个月里,我尝试着结合孩子的进步幅度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在评选中我有意识地引导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告诉他们只有表现优异、进步明显,一样也会当上乒乓球课的十佳学生的。
刚开始,有些孩子还半信半疑,果然在第三个月,我就评选出几个课上爱“淘气”的孩子当上班级乒乓球课十佳学生,这招一出,班上的那些平时运动能力很差的孩子们终于服气了,现在,他们都在每堂课上积极参与,争取更大地进步,也要评上班级乒乓球课的十佳学生。但是评后进生当十佳学生,问题又来了,一些在课上非常优秀的孩子课下找到我说:“老师,你为什么评选淘气的孩子来当十佳孩子,我不服气!”面对孩子的质问,我耐心地说服他们:“他们确实没有你出色,但是他们在进步,可能他们永远超越不过你,但是老师也不想放弃他们呀!这次评选就当是给他们一次鼓励,你看好不好?”听了我的解释后,这个孩子高兴地离开了。出现了这个情况后,我又对我的评价方案进行了改进,要求每一个孩子每学期不能评选超过两次,即做到关注差生,也要考虑到优等生的成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