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沙场的基本情况 第
1.1条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砂石厂名称 第
1.2条 乙方转让的砂石厂的许可证号 第
1.3条 乙方转让的砂石厂发证机关 第
1.4条 乙方转让的砂石厂的地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
1.5条 乙方转让的砂石厂的面积是 第
1.6条 乙方转让的砂石厂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
1.7条 乙方转让的砂石厂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
2.1条 乙方应将采砂石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砂石区块的采砂权、砂石资产一次性转让。 第
2.2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采砂石权转让金。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
2.3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支付于乙方。 第
2.4条 乙方保证此砂石厂甲方至少经营________年,如果在合同签订起________年内出现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按照第________年捌万元,第________年捌万元,第________年陆万元的标准赔偿与甲方。 第
2.5条 在合同签订起的第________年,砂石厂的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第________年砂石厂的相关手续过户于甲方。 第
2.6条 因本合同采砂石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方承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第
3.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
3.2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3.3条 补充协议: 甲方 住所地 电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 住所地 电话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