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关于发送的通知》 第二条 长期不动户的计息管理:
1.按普通存款账户原存款品种的计息规定计算利息。
2.按普通存款账户原存款品种的结息规定结息并扣缴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