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包括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