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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如何判定非法同居的?

2024-07-0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非法同居并非法律上的概念,是民间的误解。根据中国民法典,非法同居可分为三种类型。在已婚一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情况下,可能构成重婚罪。除此之外,非法同居不受法律制裁。尽管有些人对非法同居有误解,但它只是民事问题,不涉及刑事责任。维护自身利益的方法包括提供证据证明同居关系,或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总之,法律对非法同居没有明确解释,但如果有事实婚姻基础上的同居,可以提起民事制裁。

法律分析

一、法律上是如何判定非法同居的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律上并没有非法同居一说,非法同居是民间的一种误读。原因是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会被人们误解为同居是非法的。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生活中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最为普遍,不少年轻男女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也较为普遍,也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婚外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二、非法同居的处罚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

因此法律上并没有对法非同居的明确解释,而一般来说同居也并不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是由于同居的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已经存在有事实婚姻的基础上的同居则能够对其提起民事制裁。

结语

非法同居并非法律上的概念,而是民间的误解。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同居可分为三种类型。对于已婚者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然而,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目前国内法律不对非法同居进行制裁。非法同居是指在未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尽管有人将其视为犯罪行为,但实际上它只是民事问题,并非刑事问题。为维护合法权益,持有证并及时补办结婚证即可解决问题。因此,法律上并未明确对非法同居进行界定,一般来说,同居本身并不触犯法律,但对于已存在事实婚姻的同居,可以提起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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