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田中心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我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孩子的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我园设置传染病疫情领导小组。组长:梁
副组长:叶
成员:苏、李、陈、周
二、幼儿园设置专门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疾病防控中心或医疗单位报告。
1、我园安排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首先要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如幼儿园负责人不在则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然后向教育局应急办报告(先口头后书面),在半个小时内向本地医疗卫生所和县疾病防控中心报告。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局应急办,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
3、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有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发现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做好登记。
4、疫情报告人要加强责人心,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籍田中心幼儿园
20__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