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销售部人事制度
1、聘用标准本公司征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根据其对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即以该职位的职责要求所需的业务知识、有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态度以及个人品行为准。
2、员工聘用程序
(1)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评核、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2)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的甄选、初试、复试,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录用。
(3)经批准同意录用的员工必须提供本人履历表,身份证正本,学历及资格证书、证明原件以供查验,由公司保留复印件存档。
(4)公司为每位员工规定了1个月的试用期,使公司有机会对每一个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适当的评估和判断。
试用期满时,员工填定《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由部门主管进行初核。
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录用、转正或者延长试用期。
员工在试用期内只拿试用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5)顺利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公司将与签定劳动合同,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3、离职程序
(1)至少提前一个月将书面离职申请交给部门经理或公司主管,写明希望离职日期。
(2)由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将公司的意见反馈给您。
(3)配合公司和新员工做好工作交接。
(4)在离职的当天填写(离职交接单),归还所有公司的财务、资金和训练物品。
如有损坏或遗失,应酌情赔偿。
(5)在您办妥离职交接后,公司财务会协助您结清当月应付薪金。
(6)因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提前离职,需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4、辞退程序若正式在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帮助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公司可做辞退处理:
(1)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方式通知该员工。
(2)进行工作移交,清退公司财产,按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
(3)职员在合同期内因工作效率差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将予以辞退而无须任何补偿。
(4)对于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公司保留追讨赔偿,并诉诸法律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