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结合深圳中心为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 深圳中心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等消防知识;
员工考核合格,方能入职。
2. 特种工种员工聘用通常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级证》等,方可聘用,否则在入职之后未能取得有关证件不得上岗。
3. 员工上岗后消防知识培训,由公司安全主任统一计划,安排教程,交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必须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
并进行年度消防培训考核。
4. 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长年开展,分阶段进行考核,均由安全主任全面负责。
5.公司各种形式的消防培训,员工除休年假者外,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
否则,按旷工论处。
6. 消防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年度工作评估的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