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甲方):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
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 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见1);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见2);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3)。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_____(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序号文件内容或名称文件提交日期备注(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作为本合同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作为本合同执行。(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_______区(县)建设单位: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开户帐号:________
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