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可以通过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长时间跟随孩子的证明、自己的收入和生活环境证明以及与孩子的沟通情况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另外,还可以证明对方存在恶习或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不利因素。在证据收集方面,需要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自己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提供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多与孩子沟通,多关心孩子,因为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4.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及居住环境、能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的证明,证明孩子跟随自己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一、如何争取抚养权?
可采取下列措施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自己的文化素养、经济条件等基本条件更优于对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能健康成长。
2.证明对方存在恶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3.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不能生育。
4.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发展。
二、如何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分享一下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收集己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利,对方抚养对孩子不利的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证据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己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等。
结语
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可以通过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长时间跟随孩子的证明、自己的收入和生活环境等证据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还需要多与孩子沟通,关心孩子,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最后,需要证明自己的文化素养、经济条件等基本条件更优于对方,以及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问题。通过积极收集证据,加强法律主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