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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延长的相关法律依据

2024-07-0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刑事拘留期限延长制度存在问题,包括延长理由五花八门、延长期限违法、以延长拘留期限变相延长侦查期限等。为完善该制度,应引入司法审查机制来审查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定情形,并加大检察机关对延长拘留期限的监督力度。

法律分析

当前延长刑事拘留期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延长的理由五花八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理由仅限于“特殊情况”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两种情形,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随意延长,否则,系变相非法超期羁押。但实际情况怎样?仅向-鹏办理的案件中就曾出现过如此一些五花八门的理由;“案情较为复杂”、“案情复杂”、“重要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同案犯在逃”、“需赴外地取证”等等。

2、延长理由正确,但延长的期限违法。如向-鹏办理的一起失火案,因“特殊情况”而延长拘留期限是正确的,按照第69条规定,此种情形只能延长1至4日,但侦查机关却延长了5日,明显违法。

3、将延长拘留期限作为变相延长侦查期限的“妙计”。有些案件由于主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便以法定理由延长拘留期限。如某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系外省流窜人员,盗窃了1辆摩托车,事实非常简单,证据也很充分,但侦查机关以“流窜作案”为由延长至30日才提请审查逮捕,严重影响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审理。

刑事拘留期限延长制度必须尽快完善,应从两方面完善刑事拘留期限延长制度:

1、将司法审查机制引入拘留延长决定程序。即在拘留决定程序中,由外部机构或中立的司法机构来审查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定情形是否存在,以避免前述的滥用拘留期限理由的状况。

2、检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把对延长拘留期限的监督作为侦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如向-鹏就先后2次以“延长理由违法”向公安机关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责成公安机关书面答复。

结语

当前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存在问题:理由五花八门,期限违法,变相延长侦查期限。为完善制度,建议引入司法审查机制,由中立机构审查延长决定是否合法;检察机关加大监督力度,将延长拘留期限纳入侦查监督范畴。如向-鹏已多次书面纠正违法,并要求公安机关答复。完善刑事拘留期限延长制度,确保合法性和监督力度,有助于快速审理轻微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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