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个人,故意且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单位不可成为主体。持有、运输伪造信用卡或空白信用卡数量较大亦构成。
法律分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客观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例如持有或运输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伪造的大批空白信用卡;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表现为故意,且一般均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