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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的合同上写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问题吗?

2024-07-0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写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属于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如果我的合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问题吗?

不一定,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请病假后工资能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不能低于当地标准的80%。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注意的是,病假工资指扣除由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之前的工资。

如果公司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支付社会保障,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公司补偿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可由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上报给国务院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吗

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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