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部分设备
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
本合同共6页,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 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 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 需方指定日期2002年 月 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 工程进展 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 元。
- 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 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 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 2003年 月 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 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 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技术说明:- 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 系统说明(见附表)
-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 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 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 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 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 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 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 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 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 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 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设备运输及安全:- 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 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 质保期:
- 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 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 安装:
- 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 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 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
- 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 施工工期:
- 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 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 售后服务:
- 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 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 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 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 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 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 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 定期预警记录
- 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 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 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 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 需方责任:
- 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 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 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 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 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 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 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 供方责任:
- 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 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 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 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 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 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 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 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 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 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 合同附件:
- 施工明细图。
- 现场施工规范。
- 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 工程变更说明:
- 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 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 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 。超过 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 不可抗力:
- 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 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 仲裁:
-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日期: 日期: